3月28日股轉系統發布公告稱,為貫徹落實證監會扶貧政策,支持貧困地區利用多層次資本市場融資,減輕貧困地區掛牌公司費用負擔,自2017年1月1日起,暫免征收注冊在貧困地區掛牌公司的掛牌初費。
證監會此前在《中國證監會關于發揮資本市場作用服務國家脫貧攻堅戰略的意見》中提出,對注冊地和主要生產經營地均在貧困地區且開展生產經營滿三年、繳納所得稅滿三年的企業,或者注冊地在貧困地區、最近一年在貧困地區繳納所得稅不低于 2000 萬元且承諾上市后三年內不變更注冊地的企業,申請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上市的,適用“即報即審、審過即發”政策。
對注冊地在貧困地區的企業申請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的,實行“專人對接、專項審核”,適用“即報即審、審過即掛”政策,減免掛牌初費。
對注冊地在貧困地區的企業發行公司債、資產支持證券的,實行“專人對接、專項審核”,適用“即報即審”政策。
此前,股轉系統曾于2015年4月1日發布公告稱,自2015年1月1日起,暫免征收注冊在內蒙古、廣西、西藏、寧夏和新疆5個民族自治地區的掛牌公司掛牌費用(包括掛牌初費和掛牌年費)
附: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和集中連片地區特殊困難地區縣(共832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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